大、大家好久不見!怎麼已經從週記變成月記的感覺...(((^-;^));;;

謝謝大家在上一篇日記給的意見m(_ _)m
海月&金爆FAN居多所以基本上有他們就好的感覺我懂(爆)
只要我對他們的熱情還在,話題就不會消失,頂多因為情報不足or私生活忙碌所以更新頻率不高而已。

網路改變人的生活,介面和使用習慣進一步塑造不同的寫作方式。開始用Plurk之後一些小事就在那兒發洩,用了Twitter之後雖然多了不少樂團梗,但又發洩在Plurk上了,這BLOG變成專放長文的地方...。寫長文又很花時間,沒時間的時候便從日記延緩為週記,週記再退化成月報...不行再這樣下去就會季刊-->半年報-->年報了||||||||  我會努力維持至少週記的程度的|||||||||

其實寫寫生活小事也OK的啦,但生活記事附照片比較好發揮,我卻不是每天都記得拍照...所以嗯,順其自然啦。日後BLOG文章應該會維持(梗文+感想文 =  8):(生活文 = 2)的比例,前者題材一樣包樂團動漫藝文雜學,請大家多多指教了m(_ _)m

 

--前言完畢--(真長!)

 

好,今天難得有梗所以可以寫BLOG了!*\(^O^)/*

聽日本V系樂團的大家都知道Fool's Mate這本雜誌吧?此為1977年(!)創刊的老牌音樂雜誌,現在差不多已經演變為V系音樂雜,當初X、LUNA SEA、L'arc~en~Ciel全盛時期絕對少不了這本雜誌訪談。FM不是一本照片很多的雜誌,也常使用官方宣傳照,想要大量棚拍美照or模糊藝術照的朋友或許不那麼中意這本雜誌;但訪問很充實,即使是登載黑白頁也不會30個字混過去。簡單地說就是一本字很多的雜誌(爆),對我這種囉唆又愛找細節梗的寫手最適合不過了:P

講了半天今天要幹嘛...喔對,從NICO動開始形成風潮的ゴールデンボンバー,在Fool's Mate 9月和10月的訪問刊登之後,據說反應良好,本月推出第三彈訪問。頁數通常是2~4頁,長度也普通,但對連每個月力捧小團的SHOXX都沒上過的金爆來說,一下子在FM拿到彩色頁可是相當不得了。仔細看內容會發現,FM對這異想天開的嶄新型態樂團可是愛不釋手;老字號音樂雜誌除了看見令人捧腹的舞台表演,也看見構成樂團基底的音樂熱情,更看見他們投注的努力。搞笑又認真的孩子是很得人疼的(笑)。

更恐怖的是這個月開始連載!天啊在Fool's Mate連載耶!雖然只會有不到半面(最多半面)可是連載耶!不見得會出單行本的連載!是叫我每個月都得入手嗎?!FM鬼畜!錢包死亡!(((^-^))) 不過如果太沒內容應該就買不下手啦哈哈哈~(居然)

今天來翻值得紀念的連載第一回,想當然而由執牛耳的鬼龍院翔擔任主筆。

老實說沒料到他會在連載寫這麼認真的東西...對音樂的熱情絕不輸人,「做音樂是我的興趣」看來不是完笑話呢。

 

ゴールデンボンバーのミッチーVS.サッチー

 

↑這標題很難理解耶...ミッチーVS.サッチー指的是女演員淺香光代與野村沙知道代,兩人在1999年展開一連串的相互批評事件。由於開砲的是野村,媒體略稱為「サッチー騷動」。這場經由媒體渲染形成一場演藝人員大戰的口舌之爭,現在成為媒體學、人權相關討論的一個議題。

...Fool's Mate對不起,我很難理解下這標題的真意...反、反正當成一般連載來看就可以了對吧!(爆)

 

各地演唱會門票紛紛售罄、時下最難搶票的空氣樂團ゴールデンボンバー。連續12個月發售的單曲,目前為止首首都是下載冠軍!投稿動畫網站(NICO)湧入大量的觀眾評語!大笑、大跳、大聲唱歌,看完演唱會人人都帶著滿足的表情離去。引發這種「GB現象」的四人,終於開始連載了!每個月由不同團員接力,寫下日常生活中所感。或許會發現舞台上所看不到的魅力也說不定。第一回登場的是鬼龍院翔(主唱)。為了紀念連載開始,第一回為您獻上加長版!

 

KISS ME!我是鬼龍院翔(^-^) ,初次見面。金爆開始連載了!每個月團員交替寫,我要寫些什麼呢...。因為是音樂雜誌,來寫音樂的事情吧。這次來講抄襲。

我常在訪問中說出「作曲的方式是抄襲!」這種話,看了這樣的發言大家有什麼感覺呢...?其實我作曲的方式非常普通。將浮現的旋律加上和弦構成曲子的骨幹,再加上腦中播放這首歌的時候浮現的編曲。如果無法順利編曲,就參考形象最接近的既成音樂來編。這應該算非常正統的作曲流程。

可是!不知為何許多客人反應「聽起來明顯有抄別的曲子的感覺」!這究竟是為什麼呢?!我個人的看法...應該是因為我寫歌追求的是九零年代流行歌的風格,喜歡的編曲特色跟方法都有那種感覺的關係吧?如果新曲的編曲是以Ben Fols的「Gone」這首歌為靈感(也就是以西洋歌曲為靈感),聽來不會有什麼抄襲的感覺,可是參考Mr. Children的「Tomorrow never knows」的話,想當然爾大部分聽眾就會覺得「好像在哪裡聽過(抄襲)」。一定是因為我都用一些很容易入耳的編曲、或者早就已經聽習慣的風格的關係!

為了不讓人誤會,這裡要澄清一下。流行樂這種東西,廣義地包含搖滾樂在內,其編曲有百分之99.9會跟既成的作品重疊,或者引用到其他作品。首先日本並沒有百分之百完全創新的編曲。日本並沒有完全沒有抄襲(重疊)的原創音樂。真要說的話,幾乎不會發生編曲"剛好"跟既成編曲一樣這種事情,也就是說編曲幾乎都是引用自別的歌曲。如果要說這是抄襲的話,日本音樂就全部變成抄襲了!如果自己不喜歡的樂團,有哪首歌跟喜歡的歌手的歌很像,一定會很生氣。可是自己喜歡的那樂手的曲子,一定也跟某處的某人的歌很像。可是我覺得這樣也很好。

「為什麼音樂不是原創就不行呢?」,仔細想想。

「為什麼音樂不是原創就不行呢?」,再想想看。

「為什麼音樂不是原創就不行呢?」,確切的答案是......。

讓我回答的話,一言以蔽之:【A. 音樂是一種宗教】。不過一開始聊音樂宗教論就會沒完沒了所以日後有機會再說......。

做出真正原創音樂的人裡頭,有著披頭四。是不是在披頭四登場之後音樂變成了崇高的東西呢...。就算知道某首歌在玩什麼梗,還是能夠包容地喜愛,我很希望能遇到這樣真正「愛音樂」的人。

 

敬上*
↑這裡鬼龍院用了「かしこ」,是女性的結尾敬語語尾,不知道怎麼翻所以敬上就好m(_ _)m

 

----

 

...呼

好認真的內容喔(倒)

 雖說早知道他是個很認真很認真的人,但Fool's Mate讀者不見得知道吧?看了他們搞笑表演再看到這種內容,會覺得「反差萌!」,還是覺得「這人怎麼表裡不一」呢(笑)希望下個月1. FM有想讓我買的內容 2. 有朋友提供FM,冬音才能繼續翻譯(爆)

 

以上,久違的長文日記!>W<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冬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