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藝人你純欣賞他們的歌曲,有些讚嘆他們的表演,有些你會放靈魂進去,逐字逐句逐頁逐刻想將他們刻畫在心裡。或者對同一個藝人,每個時期你對他可能有不同觀感,有時批評有時認同有時著迷。直到今天才清楚認知,我對這棵塑膠樹木是投入了。我把自己投進去了。讓我這樣投入的團,十年來也不過兩個。

他們的歌,並非什麼都好。聽完就忘的情況並不是沒有。
他們的人,並非什麼都好。抽煙喝酒日夜顛倒樣樣精通。
他們從來也不是花兒那樣嬌,春天那樣俏,修片是必要。

好的,當然不少。糟的,當然也很多。

但是此刻我把自己投了進去,不管眼前的他們是好是壞。對我來說,這種超越了「欣賞」的喜歡,是一種兼具喜愛、賞析、批評、與包容的過程,不是一味盲目聲援。不是只看外表,也不是只聽音樂,當喜歡到了一個程度,他們呈現的一切你都想要去接觸、去理解。為什麼做這樣的打扮,為什麼作這樣的曲子,為什麼填這樣的詞,為什麼說這樣的話,為什麼這樣表演。

什麼都想管,什麼都要管,什麼都不願置身事外。
雖然個性使然,只能用一種不太熱情的方式支持。
歌不好聽,不會說「只要是他們都好」,而是「期待下次進步」。
訪談沒內容,雖然只能摸摸鼻子認賠,還是希望下回充實一點。
沒有「只要是他們什麼都好」這回事。溺愛不是愛,喜歡需要理性評判。

但是也沒有「只要他們音樂就好,外表不重要」這回事。世界上沒有「外表不重要」這回事,真的,哪怕再少與人接觸的工作,外表或多或少都會對人際關係&職業生涯造成影響,更別說曝光率甚高的演藝界。無論他們的外貌是否給人"視覺系"的負面刻板印象,都不抹滅其作品的價值呀。更甚者,不管分不分在視覺系,這些人都將外表定位為表現手法之一,既然藝人承認外貌這個手段,身為觀賞者又為何要刻意忽略這個因素呢?

音樂是一種傳遞情感的媒介,視覺效果又何嘗不是?為何有人硬要將音樂與視覺放在天平上丈量,硬要分出個高下?沒有「音樂比較□害」或者「不化妝才叫音樂人」這種事情吧。在這個觀點上,提倡「視覺系是一種生活態度」的Miyavi,確實有他的見解。不過我知道,提出這個毀譽參半的花俏男子做例證,又會被人認為俺是個顏飯了(笑)。

好看的東西就是好看,如同好聽的東西就是好聽。自己喜歡就是喜歡,藝術沒有什麼道理。
對了,也沒有「詞不重要曲子才重要」這種事情。至少Plastic Tree的詞是很重要的。

所以說,我真的是把靈魂丟了進去......(苦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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