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只要寫文我就快樂。
其實只要看文我就高興。

可是,

其實只要寫文我就鬱悶。
其實只要看文我就低沈。

是真的。
有愛就好,我也曾這麼說服自己。
技巧什麼的,在同人文中沒那麼重要。
但我...不是只想寫示愛的文章。
我有愛,我也想要技巧。

想要讓讀者不自覺沈迷在文章的世界,痛快地笑、狠狠地哭。
想要寫出棉花糖一樣柔軟的甜蜜,跟手術刀一樣銳利的疼痛。
高高地拋起又落下...終點是粉身碎骨還是溫柔鄉,不到結局無法知曉。

好難。
只要寫文我就糾結。----

會這麼糾結的原因是,我一直都是個半弔子。
書沒好好念,工作不認真找,連寫文都東缺一塊西缺一角的。
從高中起就被說過份修辭,到現在還沒改過來。
文章架構鬆散,劇情薄弱,再怎麼鑽修辭也蓋不過這些缺點。
問題是我胸中真的有很多情感無處宣洩啊,我需要編輯!!
寫完了丟給編輯,他會狠狠地說「這邊不行,把前面的劇情都稀釋了」。
唉,這樣是不是找人麻煩啊?自己寫文水準不夠罷了...。

今天事事糾結的主因大概是,我廢柴到一種境界了。
給我一個好工作!!!!!(拼命丟履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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